为了便于了解、指导、督促和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进一步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永葆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经机关党总支研究,决定建立党总支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总体要求
1.进一步改进机关党建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密切党总支与党支部、党员和群众的联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2.每位党总支委员固定联系若干个党支部,与所联系党支部保持经常联系和沟通,帮助和指导党支部搞好自身建设。
3.党总支委员要熟悉所联系党支部的人员和工作等情况,每学期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与支部委员共同研究党支部工作,涉及重要问题及时向机关党总支报告。
4、党总支委员要做好工作记录,工作记录将提供党委组织部作为年度干部考核依据。
二、党总支委员工作职责
1、参加所联系党支部组织的各项党内活动,负责指导和督促党支部圆满完成党委、党总支部署的各项任务。
2、了解所联系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行政决议、决定的情况。
3、了解各支部在工作中创造的先进经验和存在的共性问题。
4、注意听取并反馈服务对象特别是基层教学单位对所联系党支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5、加强所联系党支部干部职工作风建设,会同党支部纪检委员定期对党支部所有干部职工工作作风进行督查。
6、每学期对所联系党支部作出客观评价,作为先进党支部评选和年度党建考核依据。
三、党支部职责
1、党支部要定期向所联系本支部的党总支委员汇报工作,重大问题应及时沟通与汇报。
2、党支部开展党内各项活动应征求联系人意见并邀请其参加,活动记录要请联系人签字。
3、对违纪、违法干部职工要及时进行教育或处理。
四、党总支委员联系党支部安排:
委 员 |
联系党支部 |
张劲松 |
办公室支部、纪监审支部 |
杨纯新 |
学工支部、教务支部、科研支部 |
金延安 |
人事支部、国资支部、保卫支部 |
厉阳春 |
组织支部、财务支部、基建支部 |
刘和军 |
信息中心支部、党群支部、学科支部 |
中共湖北科技学院机关党总支委员会
201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