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开展2018年3月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2018年03月09日 10:59        点击:[]

关于认真开展2018年3月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机关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组织开展机关2018年3月各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3月15日(星期四)下午。

二、活动内容

通过组织本期党支部主题党日,坚持和深化“六事联动”,做好“+”的文章,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党员志愿者活动,推动全体党员始终牢记宗旨、一心为民,始终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确保学在深处、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三、活动安排

1.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各党支部要采取党员讲党课等方式,把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学校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围绕学校机构设置等问题展开讨论,认真领会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维护党中央权威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

2.通报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支部要对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对党支部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进展情况,以及党员对党支部班子的评议情况和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在党员大会上通报,做出整改承诺,加快整改落实。

3.开展党员志愿者活动。各党支部要围绕保护生态环境、技能竞赛比武、帮扶困难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精心策划和开展学习雷锋日、义务植树等党员志愿者活动,让党支部主题党日走出室内,让广大党员在生动的社会实践中洗礼思想、增长才干、积极奉献。

四、有关要求

1.适度扩大参加对象。各党支部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时,应通知入党积极分子参加;还可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邀请本单位其他不是党员的优秀人才参加。

2.强化分类指导。为提升党支部主题党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党支部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积极探索将党建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新路径、新举措,强化分类指导,确保活动见成效。

3.认真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按照市委安排,机关各党支部要采取党员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组织学习《坚持全民动员 坚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见附件1),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为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需要,请各党支部动员党员下载和运用“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客户端(下载方式见附件2)。

4.严肃活动纪律。机关党总支要加强对支部主题党日的督导和检查,对纪律松弛、效果不好的党支部,要进行通报、督促整改;对没有正当理由多次不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党员,党支部要对其进行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按党章和相关制度依规处理。

5、及时上报材料。活动结束后,各党支部于3月16日前将党费、活动方案、活动报道等相关资料及时上报到机关党总支。

湖北科技学院机关党总支委员会

2018年3月6日

附件:1.《坚持全民动员 坚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

2.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客户端下载方式

                               


附件1

坚持全民动员

坚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

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把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打赢三大攻坚战,首先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近年来,非法集资与非法传销、互联网+、消费返利等相结合,手段不断翻新,花样层出不穷,涉嫌非法集资案件高发频发,风险不容忽视。截至目前,全市涉嫌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立案31起,涉及10226人、金额86176.5万元。重点案件中,千木灵芝案,涉及咸宁市5742人、金额31398万元;武汉财商财富案,涉及咸宁市192人、金额2329万元;中亿金联案,涉及咸宁市89人、金额3363万元;太乙老年公寓案,涉及咸宁市315人、金额1637.8万元。以上非法集资案件涉及人员之多、影响范围之广、受损金额之大,令人震惊,教训深刻。

一、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关机关批准,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行为,是国家明令禁止和严厉打击的非法活动。一般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秘密串联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非法集资的主要形式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比较常见的是: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委托投资、委托理财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最新的变化是:通过出售其份额并承诺售后返租、售后回购、定期返利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最近的变化:利用地下钱庄进行集资活动。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常见的是: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例如,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8.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三、非法集资的主要危害

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采取欺骗性手段进行宣传诱惑,包括编造“一夜成富翁”的神话,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假借委托理财,骗取社会公众投资;以虚假宣传造势,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扩大非法集资规模。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

1.非法集资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

2.非法集资严重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非法集资活动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骗取资金为目的,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影响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3.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非法集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四、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为防止上当受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在投资前一定要做到“三看”:

一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必须经过法定部门审批。在参加集资前,不仅要看它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经营范围,更要看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出具的金融业务许可证件及其许可范围,查看是否取得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书,理财产品类别是否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只有工商营业执照,没有金融监管部门批文,是不能销售理财产品的。即使是向具有合法金融牌照的机构投资,本息回报也有风险,参与要谨慎,损失须自担。

二看:是否承诺高额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高额回报的特点,同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或投资收益回报,即通常所谓的“保底”条款。一些不法分子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投资,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对于高息理财产品我们要了解他是否符合市场经营规律,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专家推荐,审慎投资。

三看: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所谓“不特定对象”是指社会公众。一些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让更多群众上当受骗,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包装宣传,在高档场所举行推介会、知识讲座,邀请名人、学者站台造势,展示与领导合影及各种奖项、各种头衔和身份证件,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还有一些公司借助互联网开展宣传、销售、资金支付、归集并转移资金,引诱群众参与,形成了互联网+传销+非法集资模式,比如宣称“零元购物”“购物返本”“消费=储蓄”并发展会员的“消费返利平台”等。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参与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国家不予代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从事投资理财活动,尽量去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公司等正规的持牌金融机构,不要受高利诱惑或消费返利诱惑,到非持牌的民间投融资机构理财!对“高额回报”的投资宣传要进行客观、冷静分析,正确识别非法集资“画饼—造势—吸金—跑路”的套路,拒绝高利诱惑,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天上不会掉馅饼”。如在防范非法集资方面有疑问和困惑,可拨打辖区政府金融办、银监局、公安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电话进行咨询核实或者举报。

(咸宁市政府金融办供稿)

附件2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客户端下载方式

一、安卓系统手机用户

在各类应用市场客户端搜索“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下载安装。

二、苹果手机用户

在苹果应用商店App Store搜索“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下载安装。

三、登录湖北省纪委监委官方网站下载

四、直接扫描二维码下载(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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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学校办公室

中共湖北科技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3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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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机关党总支2018年第1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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